申请保护令●个案减少
受访的社工和律师认为,申请各类保护令的个案近年来有下降的趋势,相信主要是参加辅导和调解的意识提高,管道也增加。
身陷家庭暴力或被家人骚扰的国人,虽然这些年来有更多管道可以申请保护令,但随着人们越来越倾向于使用其他方式如辅导和调解来化解纠纷,申请保护令的个案近年来逐年减少。
根据家事司法法院的最新数据,申请各类保护令的个案,从2012年的3069起逐年减少到去年的2478起,这些保护令包括个人保护令(personal protection order,简称ppo)、紧急保护令(expedited order)和家庭驱逐令(domestic exclusion order)。
可以申请保护令的包括配偶或前配偶、父母、子女、手足、岳父岳母、家翁家婆以及亲戚。
家事司法法院受询时说,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提出的新ppo申请中,52%是妻子为自己或为孩子申请,12%是丈夫提出,4%是孩子提出,8%是父母,6%是手足,18%是其他关系。
受访的社工和律师认为,申请人数有下降的趋势,相信主要是参加辅导和调解的意识提高,管道也增加。
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木英律师受询时指出,家事司法法院属下的“孩子为主调解中心”(child focused resolution centre)2011年成立后,先是要求有八岁以下小孩的离婚夫妻出席强制性辅导,2013年起,须参加辅导夫妻又扩大至有14岁以下小孩的,然后在2014年扩大到有21岁以下小孩的。
参加辅导主要是教育夫妇离婚对孩子可能产生的影响,帮助他们调适并将对孩子造成的打击减到最低。
她注意到,申请个案从2013年之后开始下滑,有可能是参加了辅导的这些夫妻把相关资讯传达给亲友以及那些也打算离婚的人。
“有了这样的教育措施,想要分道扬镳的夫妻在处理离婚的时候,可能就会比较懂事一些。”
她也补充说,调解和辅导对于化解家庭矛盾是比较有效的做法,夫妻也能够找到对大家都好的长久解决办法,这比会引起纠纷的个人保护令来得好。
除了到家事司法法院,可代为申请保护令并提供辅导的专职家庭服务中心也增加到三家。其中,pave防止家庭暴力中心是最早的一家。个案服务主任、高级社工苏晓芳提到,有一些施暴者甚至在法庭没有发出强制辅导令之前,主动提出想要接受辅导,改正行为。
“不过,申请ppo还是有它的意义,ppo可以起到一些阻吓作用,让施暴者想要动手时会再想一想,ppo也不留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