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灵修中心一名义务行政主管,五年里私吞中心超过60万元,昨天认罪后被判坐牢52个月。
被告万光易(66岁)承认42项伪造文件控状,以及各一项失信和欺骗控状,他将在本星期五开始服刑。
被告案发时是天主教灵修中心(catholic spirituality centre,简称csc)的全职义工,于2004年至2014年间担任行政主管。该中心是新加坡帝图拉尔罗马天主教大主教教会(the titular roman catholic archbishop of singapore,简称trcas)旗下组织。中心是注册的慈善组织,基金来自教友的奉献和捐款,以及公众捐款。
被告负责中心的日常运作和管理义工,以及负责把支票给授权签署的人签名,并安排付款给供应商。
中心的银行户头若有多余款项,也由被告负责把签了名的支票存入trcas的银行户头。
案情显示,被告前后三次窜改存入trcas银行户头支票上的名字。他在支票上故意写错trcas的名字,跟着修改,然后给授权签署人签名时,叫他们在修改处签名。之后被告删掉trcas名字,再填上自己的名字。
从2009年8月14日至2014年9月26日,被告前后44次犯案,包括冒签七张支票和伪造35张发票等,“吃掉”中心超过60万元。
2014年11月28日,中心接到银行通知说一张10万元的支票收款人名字被窜改。被告承认冒签支票。中心随后发现另两张金额共27万元的支票存入被告的银行户头,并于2015年1月9日报警。警方冻结被告的银行户头。被告事后偿还30万元。
被告声称他没有欠债,也没有特殊原因,而是因为贪心和经不起诱惑才犯案。
控方促请法官判被告监禁至少54个月,控方指,案中的天主教灵修中心是慈善组织,被告违背信任,在五年内有预谋地犯案。
控方说,被告冒签支票,每次取走款项介于7万元至20万元,若不是银行职员机警,检查收款人身份,可能会被多拿20万元。
律师求请说,被告在第一时间认罪,他是初犯,在中心报警之前偿还30万元。他因受不了诱惑才犯案,而他年纪大了,希望法官不要重判。(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