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喝醉后报警说“李光耀家有炸弹”,男子被逮后弃保潜逃14年,去年回国自首,昨早被判坐牢四个月。
祸从口出的男子是现年61岁的甘尼森(ganesan singaravel),他一共面对三项触犯电信法令的罪名,指他在2004年11月13日,三次报警提供假资料。控方以其中一项罪名加以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在2004年11月12日晚上,独自一人喝酒直至隔天凌晨4时左右。他接着再到乌节路豪杰大厦的便利店买酒喝,拿起商店里的公共电话报警,指“欧思礼路有炸弹”。
他挂电话后,走到设在大厦里的另一个公共电话,再度报警提起炸弹一事,还对接电话的警员飙脏话。
意犹未尽的他,继续走到泰国大使馆附近的公共电话亭,第三度报警骂警察,还说他只有在提到“李光耀家有炸弹”时,警察才会到场,他跟着又说了一句“资政家今晚会有炸弹”。
主控官庭上表示,被告拨完三通电话后,警方已经派人到场将他逮捕。
被告在2004年年底被控,但他在2005年1月弃保潜逃,直到去年才回到新加坡自首。
主控官认为,被告虽然恶意犯案,但未造成民众的恐慌,况且李宅当时是有驻扎警力的,警方没有浪费资源派遣额外人手查探虚实。主控官因此建议法官判他坐牢四个月。
主控官在庭上表示,被告犯案前的三个月失业,开始酗酒,但他没有精神问题,因此不足以构成犯案的理由。
代表律师为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悔不当初,因为酗酒彻底毁了他的一生,落得妻离子散。
律师说,被告过去14年东躲西藏,生活过得不好,和家人完全失联。他如今百病缠身,罹患糖尿病,脚趾头也长毒疮。律师指被告是为了与家人度过余生,才选择回国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