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令偿还商人欠款的反对党人士林鼎,前天下午把两张支票送交到代表商人的律师事务所providence law asia,一张支票付清15万美元(约20万3000新元)欠款和利息,另一张则支付诉方的律师费及利息。
两张支票如果过账,相信中国籍商人黄岷会通过代表律师林明冠,撤销所提出的破产申请。这意味着,林鼎极可能不必面对破产申请。
《联合早报》记者昨早联络上林鼎后,即刻表明身份,但还来不及提问,林鼎便挂断电话,后来没再接听来电,whatsapp短信也已读不回。
林鼎曾在2015年大选中闪电出任国民团结党秘书长,前年退党。他目前领导去年10月注册的新政党“人民之声”,但一旦宣告破产,他将无法角逐下一届全国大选。
被拖欠15万美元和利息的黄岷,上个月对林鼎提出破产申请,原定昨天审理,但因为林鼎提交的这两张支票,聆讯展至两周后。
根据国家法院陈梅娣法官去年11月发表的判词,黄岷在2013年9月借给林鼎15万美元,双方也签署了贷款协议。
林鼎答应在同年11月30日还债,但未履行承诺,黄岷因此向他发起民事诉讼,追讨这笔欠款及相关利息。
林鼎否认诉方说法,指这笔钱并非个人贷款,而是黄岷向他购买铁矿支付的首期付款,只是按黄岷的要求归类为贷款。
副主簿后来裁决林鼎须连本带利偿还欠款,林鼎不服,向国家法院陈梅娣法官上诉,但后者也接受副主簿的看法,驳回上诉。
陈梅娣法官认为,林鼎无法提供文件证明双方就铁矿买卖达成协议,而且在2017年2月发给黄岷的电邮中“明确地承认”这是笔贷款,因此维持原判。
因为诉方胜诉,林鼎也被令承担诉方的部分讼费,但他随即要再上诉到高庭。
高庭原定三天前审理上诉,但林鼎临时撤销,意味着他须及时还清欠款,否则可能面临破产。
随着林鼎前天交出支票,赶在昨天的破产聆讯前还清欠款,相信诉方会考虑撤销破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