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上诉院最终裁定继续起诉前年5月涉及64亿披索沙雾走私案的华商陈巨龙。
上诉院去年8月驳回了陈巨龙要求撤销进口毒品控案的请愿,陈氏对此提出上诉,但被上诉院第11分庭驳回
上诉院维持了马尼拉地区法庭第46分庭的判决,拒绝陈氏提出的销案请求。
判决书是由大法官南文·牙西亚执笔的。
上诉院也重申,陈氏的请愿立即被驳回,因为他“未就马尼拉地区法庭2018年2月22日的判决提出请愿。”
它解释:“虽然他阐述了多个理据来解释为何没有提出重新考虑请愿,它未能证明此案符合任何豁免条件。”
大法官帛拉达和马加拉乙都支持这个裁决。
陈氏在请愿中指控司法部择地起诉,因为描仁瑞拉地区法庭第171分庭撤销该控案后,司法部再向马尼拉地区法庭提出新的刑事控案。
但上诉院认为马尼拉地区法庭驳回陈氏请愿的判决是正确的。
它解释,描仁瑞拉法庭撤销该控案是因为缺乏管辖权。
2017年5月26日,海关人员在描仁瑞拉市宏菲物流公司的仓库内发现604公斤来自中国的沙雾。
国会对这批毒品进行调查,导致多名海关高官包括局长法乙顿辞职。
除了陈氏,其他被告包括据报为收货人emt贸易公司的艾仁·沓达、海关中间人沓虞描、李广飞外号曼尼·李、董一哂外号肯尼特·董、海关报关人马西拉那、陈一民、朱明军、陈荣焕(以上皆译音)以及三名身份不明人士。
上诉院裁定继续对陈巨龙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