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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工作网专讯】周五,荷浪牙波市地区法庭第74分庭(olongapo city regional trial court branch 74)宣判四名中国香港公民持有毒品罪成立,并判处他们终身监禁,该案件源于2016年当局在船上查获的浮动沙雾实验室。
司法部(doj)在一份声明中说,荷浪牙波市地区法庭判定罗文辉(win fai lo,译音)、梁舒福(shu fook leung,译音)、郭锦华(kam wah kwok,译音)及陈国栋(kwok tung chan,译音)无期徒刑,并须支付500万披索罚金。
法庭长达9页的裁决写道:“有强而有力的证据表明,四名被告共谋并联合起来,犯下持有沙雾的罪行。”
然而,主审法官罗林·吉尼斯-贾巴尔德(roline ginez-jabalde)对于被告的制毒罪名宣判他们无罪,因为控方“未能在排除合理的怀疑后” 证明被告有罪。
警方表示,船员当时未能出示或提供任何文件,促使当局进行搜查行动,而缉毒犬也嗅出船上有毒品痕迹。
司法部发言人及副部长马克·佩雷特(markk perete)表示,虽然司法部对法庭宣布四名被控制毒罪名的外国人无罪感到“失望”,但他们“对四名被告被判无期徒刑感到满意”。
司法部发言人还说:“这一判决使政府更接近于遏制并有望根除毒品供应。”
中国公民的家属则表示判决不公平,称证据是遭栽赃的,并决定提出上诉。
持有毒品罪成立 4港人被判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