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当晚午夜时分,被告忙完一堆家务后开始入睡,不久后,女婴摔下床嚎啕大哭,被告抱起女婴安抚了,但女婴继续哭泣,恼火的被告于是用左手抓住女婴脖子,右手猛压在脖子左侧,直至半小时后,女婴双眼紧闭,不再出声,被告才松手回去睡觉。
辛苦打工却整天挨骂,女佣对女雇主心生怨气,夜里竟拿哭不停的女婴泄愤,双手紧抓和压住女婴脖子长达半小时,直至女婴闭眼不再出声才若无其事地睡觉,隔天一早更直接出门游玩,留下已断气的女婴在床上。
现年25岁的印度尼西亚籍女佣玛里安妮(maryani bt usman utar)昨天在高庭承认一项误杀罪后,被判坐牢七年。
命案发生于2016年5月8日凌晨2时,在四美第225座组屋某单位,被告当时在该单位为一户张姓人家打工,死者是年仅一岁的女婴张妍嘉(洋名richelle)。
根据案情,被告自2015年1月起到张家打工,除了做家务,也负责照顾张家一对儿女,分别是三岁大男童及当时刚出生的女婴。来新加坡之前,被告曾在沙特阿拉伯当了四年女佣。
工作约四个月后,被告开始向女佣中介要求换雇主,或把她送回印尼,前后要求了三次。被告称工作辛苦,整天被女雇主骂和被嫌弃做得不好。女雇主也不准被告使用手机,被告两次偷偷找人帮忙买手机,结果两次都被女雇主发现并没收。
案发前一个月,女佣第三次要求离职,女雇主原本答应,但考虑到家婆无法照顾孩子后改变主意。同一期间,女佣的工作量也增加,单是清洗壁橱就从每周一次改成每天一次。
案发当晚午夜时分,被告忙完一堆家务后开始入睡,和女婴在同一张床上就寝。不久后,女婴摔下床嚎啕大哭,被告抱起女婴安抚了一会儿就继续睡觉。
凌晨2时,女婴的哭声把被告吵醒,她起身喂奶,但女婴吐奶还越哭越大声。疲惫的被告越发生气,她用力揍女婴的脖子尝试阻止她哭,同时把对女雇主的不满发泄在女婴身上。
但女婴仍不停哭泣,恼火的被告于是用左手抓住女婴脖子,右手猛压在脖子左侧,直至半小时后,女婴双眼紧闭,不再出声,被告才松手回去睡觉。由于隔天是她的休息日,被告隔天一早就若无其事出门,把已经断气的女婴留在床上。
早上9时,男雇主起身查看女儿,惊见她半边脸和手脚发紫,全身冰冷且毫无气息,送院后宣告不治。根据验尸报告,女婴有可能是因颈部被大力压缩而丧命。
案发当天下午1时,警方在鱼尾狮公园一带逮捕被告,她当时正与从印尼前来旅游的家人游玩。根据心理卫生学院评估,被告患有中度抑郁症和急性应急反应(acute stress reaction),影响了她案发时的判断与自制能力。
律师莫哈默穆扎密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打工期间承受很大压力,每天从早上6时工作至午夜,半夜还得起身喂奶,她其实很希望女雇主能分担夜里照顾女婴的工作。
律师称,被告对女雇主又气又怕,有一回女雇主失业向被告借钱,被告把辛苦存下来的3150元借出,女雇主最后少还100元,被告却不敢开口要。不过,根据控方判刑陈词,女雇主不曾虐待被告,但她却为了报复而对女婴下毒手,如此恶行应受严惩。
高庭法官符晓平下判时指出,法律须保护脆弱孩童,不让他们被看护者暴力对待,她相信判被告坐牢七年,足以对其他人起阻遏作用。(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