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要为工作人士争取雇佣权益的全国职工总会,另一方则是代表雇主阐明商业成本上升的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前者希望所有员工都享有全面的年假福利,包括允许员工把一年中未用完的年假留到来年,后者却担心这么做无形中将加大雇主的人力成本。
为权衡双方考量,加上人力部的劳资政三方协作伙伴经磋商后,决定只让受《雇佣法令》第四章节保护的员工有权利把剩余年假留到来年继续使用。不过,所有雇员能够享有法定的年假福利。
雇佣法令第四章是关于休息日、工作时长、超时薪金与其他服务条件的章节。目前,第四章节法令保护范围涵盖月入4500元以下的劳力工人,以及月入不超过2500元的非劳力工人,但不包括经理和执行员。
职总助理秘书长郑德源日前透过题为《扩大雇员保护范围的分水岭》的博文,以数个例子追溯劳资政三方如何就修改雇佣法令达到共识。
国会11月复会时,会就雇佣(修正)法案进行二读。法案将扩大保护本地雇员,并把所有43万名专业人士、经理、执行员(professionals、managers and executives,简称pmes)列入其中,同时让更多人享有加班费以及有薪假日的保障等。
也是西海岸集选区议员的郑德源说,希望获得国会通过的雇佣(修正)法案是劳资政三方伙伴在各持己见前提下,经过多轮激烈讨论,最终折中以取得平衡的成果,其制定过程充分展现我国独有的劳资政协作精神。
郑德源之前曾披露,有雇主滥用“经理与执行员”职衔,以稍微高于2500元的薪金聘请这些员工,以避免他们加班时须支付额外工资。
他在博文说,职总希望进一步调高法令里非劳力工人的工资顶限,但资方仍担心这么做将加大雇主的成本,并指出政府最近一次调高非劳力工人的工资顶限是在2014年。
“有鉴于此,劳资政伙伴同意将非劳力工人工资顶限稍微上调到2600元,并把可获得加班工资的员工收入顶限从每个月2250元调高到2600元。新调整将让约10万名非劳力工人受惠,另外也促使聘有工资稍微超过2500元员工的雇主检讨其雇佣条件。”
郑德源指出,劳资政代表也就是否应规定公司裁退员工时给予一定额度赔偿的问题进行讨论。他说,资方担心政府若规定雇主给予被裁员工一定额度的赔偿,相关公司在财务上或许没有能力做到,最终将影响公司留下来的员工。
另一个顾虑是,若政府规定裁员赔偿金额,那公司即便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更高额的赔偿,也只会按照政府规定进行,这反而对工作者不利。
郑德源说:“劳资政三方同意,单向的条例将可能造成负面效果。针对裁员问题,职总将继续为被裁员工争取合理赔偿,劳资政将继续制定相关准则并鼓励雇主遵守。”
此外,雇佣法令也将添加一项条文,赋予劳工总监权力要求雇主提交有关裁退员工的信息,若雇主不服从将构成民事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