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运人士范国瀚与新加坡民主党副主席陈两裕涉嫌藐视法庭,昨早被判触犯司法维护法令罪成,成为首两名在新法令下被定罪的人。
高庭法官吴必理昨天早上判两人藐视法庭罪成,将案件展至11月7日以后裁定刑罚。他们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坐牢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总检察署昨午发文告,指范国瀚与陈两裕是首两名在新的司法维护法令(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protection) act)下被定罪的人。
国会是在2016年通过司法维护法案,将藐视法庭纳入法令。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范国瀚在今年4月27日,在个人面簿上转载一家马来西亚媒体入禀当地法院提出司法审查申请的新闻,并批评新加坡法庭没有比马来西亚更独立。
总检察署三天后以范国瀚藐视法庭为由,向高庭提出拘押令申请。
陈两裕随后在5月6日,在面簿上发文声援范国瀚,指总检察署采取法律行动证实了范国瀚的指控。两人在今年7月被传召上高庭面审,在约五小时半的审讯中,总检察署副检察官黄永吉指出,两人的言论明显是蓄意所为,质疑我国司法制度的公正与诚信,也存在削弱公众对司法制度信心的风险。
范国瀚的代表律师图莱辛甘和朱正熙反驳道,范国瀚只是在比较马国与新加坡的司法制度,不应被视为藐视法庭。他们指出,截至总检察署采取法律行动之时,只有29人回应范国瀚的面簿贴文,私人面簿账号也有别于出书或博客文章,影响有限。
法官吴必理下判时表示,两人行为的确诋毁法庭的信誉,并且很可能削弱公众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信心。他认为,范国瀚在面簿上贴文,内容纯粹是诋毁新加坡法官的公正与诚信,他没有提供任何理据,因此不是“公平”的批评。
对于陈两裕,法官认为他的发言同样没有理据,除了诋毁法庭,他也毫无根据地批评总检察署。
另外,法官认为两人的发言都在网上公开,只要有网络的公众都能够看到,因此不需要证明他们的发言到底有没有打击公众对司法的信心。
总检察署在文告表示,无论以哪种形式藐视法庭,都会严重危害司法的执行能力。若放任不管,这类行为将会阻碍,并且剥削公众对司法的信心,当局因此必须严厉看待任何藐视法庭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