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安机关审查案件必须包括询问犯罪嫌疑人吗
内容:请问,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审查,必须要询问犯罪嫌疑人吗?比如说,甲控告乙、丙诈骗,公安机关必须要传唤、询问嫌疑人乙、丙并笔录在案,然后才能对案件作出定性,作出立案或不立案决定吗?请明确解答,非常感谢!
答复部门:法制局网站管理员答复时间:2018-09-2116:08:21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对于案件事实或线索不明的,必要时,可以进行初查,并根据需要对被控告人进行询问,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但并非所有案件必须对被控告人询问后才立案。例如,对于被控告人在逃,现有案件事实和证据达到立案条件的,也可以不对被举报人进行询问而直接立案。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公安机关审查案件必须包括询问犯罪嫌疑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