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选举署已为2019年5月13日的中期选举设定了提交参选证明书的期限。
选举署于周五发布的第10420号决议中说,有意的参选人应在2018年10月1日至5日递交他们的参选证明书。
2019年的选举将选出参议员和众议员、从省长至市议员的官员及穆斯林棉兰佬自治区的正副总督至其地区立法大会成员。
在递交参选证书期间,参选者应于上午8点至下午5点,向选举署递交5份参选证书。
选举署说,必须由打算参选的人或透过合法授权的代表递交参选证明书。参选证明书也应该经过公证,或在任何获授权监誓的官员面前宣誓,但除了选举署官员及职员。
经邮寄、电邮或传真递交的参选证明书将不会被接受。递交参选证明书将不会有收费,但应在参选证明书的原件上附上30披索的印花税票。
党团组织应于10月1日至5日向选举署法务部提交他们的获提名证明书—包含党团组织选举的获提名人名单—以及获提名人的接受提名证明书。
明年5月中期选举 下月1至5日提交参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