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8月8日电 香港警司朱经纬退休前於2014年在旺角执勤时被指以警棍殴打途人颈部,早前被裁定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罪成,被判囚3个月。朱经纬随後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聆讯时指出,事主所指的伤势与医生所诊断的有明显分别,认为原审裁判官遭到误导。
文汇网报道,朱经纬质疑事主郑仲恒的可信性,认为事主声称当晚只是路过,是“讲大话(说谎)”,并隐瞒其当晚为何会出现在现场,以及在现场作出什麽行为。上诉方认为他当时不是路过现场,而是积极参与其中,并曾出言挑战警方。
上诉方又质疑事主夸大其辞,并认为原审裁判官拒绝考虑案发前现场情况的影片,是对上诉人不公。
星岛即时新闻报道,上诉人一方陈词时表示,原审裁判官当时未有分析证供,只称相信事主的说法;然而法庭应具批判性地、退後一步检视证据。上诉方认为,上诉人的行为属霎时的决定,事实上事主的伤势也是轻微,加上现场有人拍摄,如此有经验的上诉人当时只是在履行他的工作。
明报新闻网报道,上诉方指出,事发当日距离上诉人退休只有3星期,上诉人是富有经验的指挥官,质疑其会否在镁光灯下做出控方所指的行为。上诉方并质疑原审裁判官,未有考虑上诉人的为人,以及未有了解事主和其他人的言行。
案件将於9日继续聆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