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8月2日电 据香港星岛网报道, 香港入境事务处在7月30日至8月1日一连3日,在全港各区展开一连串反非法劳工行动,包括“曙光行动”以及连同警务处和劳工处执行的“冠军行动”及“权能者行动”。行动中共拘捕13名非法劳工、5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及3名逾期逗留人士。
入境处特遣队人员於“曙光行动”中,搜查了29个目标地点,包括工厂、垃圾站、工业大厦、工业大厦单位、办公室、回收店、住宅大厦、餐厅、商店及货仓,共拘捕9名非法劳工及5名涉案雇主。被捕的非法劳工为4男5女,年龄介乎20至63岁。当中一男一女涉嫌管有及行使怀疑伪造香港身份证。而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雇主有4男1女,年龄介乎28至54岁。
於“冠军行动”中,执法人员於长沙湾及荔枝角搜查了30个目标地点,包括老人院、工业大厦及货仓。行动期间,两名女子因逾期逗留被捕,年龄分别为35及52岁。
在“权能者行动”中,执法人员於元朗及八乡搜查了9个目标汽车回收场,共拘捕4名非法劳工,均为男性,年龄介乎23至52岁。当中3名男子持有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另外,一名28岁男子因逾期逗留被捕。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更指,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入境处强调协助及教唆者同样有罪。
另外,发言人重申,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3年及罚款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