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夫妻團聚的政策
内容:我在23-12-2015香港結婚,18-1-2016申請夫妻團聚到香港,30-5-2016生了第一個小孩,現小孩都2歲了,但我的單程證還沒批下,小孩都快上幼稚園了,而我又懷上了二胎,真的萬分迷網,不知政府能否幫一下我,能否加快一下批示,福建省有小孩有的都一年左右就批了單程證,廣東這邊我問了好幾次,都說得4年後再去問,現是不會管的,請幫幫忙指示一下我該怎辦,萬分感謝
答复部门:出入境管理局往来港澳管理处网站管理员答复时间:2018-06-0610:19:42
回复: 您好:2018年,夫妻团聚类赴港定居申请的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即2014年12月31日前夫妻分居(夫妻分居满4年)。根据您的情况,您还未达到审批分数线。具体请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了解。
夫妻團聚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