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30日电 对於香港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行管会)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向失去立法会议员资格的香港“社民连”成员梁国雄追讨议员薪酬及办事处开支等,立法会议员葛佩帆30日接受香港中通社记者采访表示,行管会此举合情合理,亦属必要程序。她认为,梁国雄预支的营运资金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公帑绝不应被滥用,立法会的尊严必须扞卫,对欠款必须予以追究,不能含糊。
2016年在宣誓风波中被裁定就职宣誓无效的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日前被行管会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追讨他於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获发的议员薪酬及办事处开支,及要求其归还2008至2016年两届任期内,获预支但未用完的款项,共约275万元(港币,下同),再加利息及讼费。
据大公文汇全媒体30日报道,立法会入禀状指,行管会允许连任的议员将未用完的预支款项,滚存至下一届任期继续使用。被告梁国雄在第四届及第五届任期,共滚存预支的办事处营运、娱乐及交通开支共约37.3万元。至现时的第六届任期,行管会向其支付了约85.6万元薪酬及约152万元营运开支。
香港高院2017年7月宣告梁国雄拒绝或忽略宣誓失去议员资格,颁布禁制令禁止其再以立法会议员身份行事。行管会入禀状认为,梁国雄因上述判决,实际在第六届会期从未就职,行管会允许其滚存款项及向其支付薪酬是超越权限。立法会秘书长曾於2017年11月代表原告,向梁国雄追讨有关款项,但他未能或拒绝还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