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本文图片均来自“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7年1月,被告人韩晓光利用担任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局长和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8个单位或个人在房屋租赁、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其本人或通过其妻子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5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韩晓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帮他人拍地、退地收受贿赂479万余元
韩晓光,1961年12月出生,山东莱州人,1982年12月进入济南市园林管理局工作,从绿化科技术员干起,历任副科长、公园处副处长、处长、园林设计院院长、趵突泉公园管理处主任等职。
庭审现场。
2002年6月始历任济南市园林管理局(2010年更名为城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局长;2012年3月任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2017年2月13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晓光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济宁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同年3月30日,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韩晓光立案侦查。
2018年1月12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近日,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韩晓光以涉嫌受贿罪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随着法庭的审理,韩晓光涉嫌犯罪的相关事实逐一呈现。
2012年夏天,山东某实业公司董事长、同时也是某置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某某与一单位合作开发房地产,为了获得开发地块,吕某某找到韩晓光,请其帮忙协调相关地块使用权。
韩晓光一面让吕某某与该地块所在的土管所、国土分局抓紧对接,上报土地收储相关手续,一面安排相关人员关注此事。
2014年1月,相关地块挂牌,吕某某再次请韩晓光给予关照。同时,吕某某让妻子到韩晓光家中,送给韩晓光妻子30万美元。韩晓光回家后说:这个事他怎么还送那么多钱,说完就让妻子把钱收了起来。
该地块临近摘牌时,韩晓光听下属汇报,合作单位与吕某某产生分歧,想换另一家开发商。韩晓光当即让下属转告该单位:如坚持换开发商,这块土地就先停牌,谁也拿不到;双方都各退一步,让吕某某拿到这块地最好。最终,双方谈好,继续合作,吕某某则以挂牌底价拿到了这块地。
检察机关查明, 2011年至2016年,韩晓光曾8次收受吕某某所送的67万美元、30万元人民币及价值昂贵的两枚金伯利钻戒,共计折合人民币479万余元。这也是起诉书指控韩晓光最大的一笔受贿。
办案人员介绍,韩晓光收受这些贿赂,主要是利用职务便利,为吕某某公司在景区房屋租赁、建筑经营酒店、开发房地产选地、用地、返还中标土地竞买保证金和解决小区超容积、超规划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
吕某某证言称,自己曾经想移民,所以家里备了很多美元,因而多次送美元给韩晓光,以感谢韩晓光提供的帮助,同时希望继续得到韩的关照。
韩晓光供述,对收受的美元,有的供其子出国留学使用,有的兑换成人民币用于家庭开支或投资,有的则在其朋友、同事的孩子出国表示心意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