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19日电 针对香港近期多宗公众人士在法庭内偷拍案件,香港司法机构19日起,禁止公众人士在有陪审团参与研讯的法庭内使用手机等有摄录功能的器材。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当天早上,香港司法机构在高等法院的地下大堂及各层大堂内张贴了“严禁摄影或录音”告示,司法机构职员和保安人员逐一查问进入庭内人士的身份,并向他们讲解新安排。开庭时,有法官亦提醒公众人士需要关掉手机。
据香港司法机构的安排,除非获法官或司法人员许可,在有陪审团的高等法院民事、刑事及死因裁判法庭的研讯,公众人士在庭内必须关掉手机或任何有摄录功能的器材,并放入手袋或口袋,否则要存放在法庭提供的袋内。而与讼各方、法律代表、执法人员及法庭内指定范围旁听的传媒,可获豁免。
若有人不遵从上述指示,会被裁定为藐视法庭,可被判罚款或监禁,或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被检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