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20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正考虑是否行使《社团条例》并作出命令,禁止所谓的“香港民族党”继续运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20日在香港表示,特区政府做法合情、合理、合法,不认同是“以言入罪”和“政治打压”。
谭耀宗批评,“香港民族党”一直明目张胆提倡“港独”,到台湾勾结“台独”分子之余,更在校园渗透“港独”思想;“如果我们太纵容这些事,对其纲领、行为、言论视若无睹,其实会带来更大的伤害,应及早加以制止。”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多名资深法律界人士也支持香港警方观点,强调法例针对的不仅是这组织做了什麽,更包括将会做什麽,若混淆视听,颠倒因果,只会误导市民,助长“港独”祸害。
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认为,香港警方已提供足够法律和证据,因为“香港民族党”的“港独”言论“讲得出来就应该是真的”,否则没必要透过不同渠道,甚至在学校鼓吹。她亦重申,鼓吹“港独”已违反基本法第一条,已经超越了言论自由范围。
对於有人以“香港民族党”不曾使用武力为其辩护,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资深大律师胡汉清连呼“荒谬”,“一定要暴力的话,难道要武装起义吗?”他又以黑社会为例指出,即使仍未做出实际犯罪行动,但只要自称黑社会会员,或怂恿他人进入黑社会,甚至唱黑社会诗句均属违法,“因为这个组织本身就是非法的”。
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社团条例》的原意正是要在相关组织合理化与合法化之前行动,阻止危害整体社会行为出现,而非之後,故执法理应在组织成功注册,甚至成功“达标”之前进行。
汤家骅表示,若等待看看组织能否成功“达标”才取缔必为时已晚,或执法过程可能引至社会更大动荡,“所以这些法例针对的不是谁人做了什麽,而是这组织会做什麽;把这因果颠倒了,只会令社会讨论失焦,甚至误导市民。”
另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建制派阵营批评,大量证据已证明“香港民族党”过往的所作所为已涉嫌违法,反对派仍试图误导公众,是将“自由”凌驾於法律之上,与“独”分子实为一丘之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