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澳门7月16日电 (记者 肖龙) 澳门特区政府公报16日刊登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核准的《大专助学金发放规章》,增加新学年大专助学金的名额及金额。
《大专助学金发放规章》载明,新学年贷学金改为不设名额限制;奖学金名额增加50个,增至460个名额。就读澳门、内地及台湾地区大专院校的贷学金及奖学金金额为每月3950元(澳门元,下同),增加150元;香港,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贷学金及奖学金每月为6000元,增加200元。
另外,新学年的特别助学金名额由460个增至480个;特殊助学金名额同样增加20个,增至55个。新增设为特殊助学金受益人提供的住宿资助每月上限金额3300元;啓程旅费及回程旅费资助每程上限6500元。
该批示自2018/2019学校年度的首日起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