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7月4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黄大仙区议员陈炎光前助理涉嫌夸大薪金7倍及提交虚假文件,串谋诈骗民政事务署逾35万元津贴,被告昨於九龙城裁判法院否认串谋诈骗罪。主控马家颿大律师指被告曾於廉署调查时口头招认,惟辩方大律师李澍桓质疑廉署人员是於未有警诫的情况下误导被告作出招认,因此反对将招认作为呈堂证供。
收据上薪金与实收薪金有异
廉署调查员林俊杰作供时指,前年9月他曾就陈炎光诈骗营运开支一案,邀请被告梁伟伦以证人身份协助调查。调查期间,林向梁展示3份不同年份的聘书,当中所协定的月薪显示梁的薪金为3000、5000及6000元,梁在查问下透露自己首月薪金为500元,其後为1000元。林闻言後指梁明知收据上的薪金与实收薪金有所不同後仍签署收据,怀疑他串谋陈炎光诈骗营运开支,因此不能把他当作证人看待。梁其後解释自己曾询问陈为何收据金额与实收金额不同,当时陈回答“差额系为咗帮一啲出唔到数嘅助理出数”。
林其後在辩方盘问下被质疑其书面证供并无交代梁於警诫後有招认一事,林回应时承认他虽然未有写在书面证供上,但“无写唔代表佢无招认”。
40岁被告梁伟伦被控於2011年至2016年间,虚报自己的月薪为3500至7000元不等,令民政署向陈发放35万元的营运开支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