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享脚踏车业者obike指当局要求公司支付移走旗下脚踏车的费用将影响公司退还押金给用户的能力,陆路交通管理局回应说对obike这番说法感到“非常失望”,但表示若公司能证明它决心“快速且彻底”地移走在公共场所的车队,陆交局会考虑延长原定今天的“移除令”期限。
obike上周一突然宣布结束本地业务,但最初没有交代是否会退还用户多达49元的押金,引发轩然大波。大批仍搁置在路旁的obike脚踏车是否会被移走的问题也引起关注。
无法取回押金的本地obike用户预计超过10万名,公司拖欠的总金额高达630万元。obike创始投资人兼董事长石一前天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承诺会确保所有用户取回押金,并愿意将他的股份贡献出来偿还这笔费用。
截至昨天下午5时,消费者协会(case)共接到1003个有关要求obike退还押金的投诉。
在移走车队方面,陆交局规定obike在今天前移走停放在公共场所的所旗下有脚踏车,否则当局将动手清理。
石一昨天答复《亚洲新闻台》询问时则说,若陆交局在期限后让公司缴付未移走脚踏车的相关费用,将影响公司原计划用于退还押金的资金。
对此,陆交局答复本报询问时透露,当局与石一和obike其他创办人于上个月30日会面商谈时,obike管理层承诺会负责任地撤离本地市场,不仅会尽快移走车队,也会退还所有押金。obike也承诺会以股东或其他来源的资金支付移走车队的费用。
陆交局发言人说:“制定退还押金的具体计划是obike的责任,同样的,obike及其管理层现在也有责任找寻资金来应付结束运作所需的成本。”如果陆交局在期限后须介入移走脚踏车,当局会要求obike支付相关费用,以“避免让业者不负责任的行为成为纳税人的负担。”
“如果obike能证明公司决心快速且彻底地移走在公共场所的车队,陆交局会考虑接受它的要求,延长本月4日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