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3日电 台北消息:中国国民党为因应年底选战严明党纪,订立草案规定党员申请退党後,若参选、替其他政党辅选或加入其他政党等,仍会遭到撤销或开除党籍的处分,且申请恢复党籍需要3年与6年的“入党监”。草案将於7月4日送中常会通过。
台媒报道,国民党考纪会提案订定“2018年地方公职选举期间党员退党规定作业草案”,规定选举期间,若有党员申请或声明退党,所属党部受理後,考纪会将会清查,追踪申请退党的党员是否有加入其他政党,或是参加地方公职选举的意图或行为,以及是否无故为其他政党候选人公开宣传、助选、站台、推荐等行为,其他有损党的声誉等行为。
根据草案,在党员提出申请退党期间,一旦清查发现有这些行为,国民党将会视同党员祭出党纪,予以撤销党籍或开除党籍处分;等选举投票结束後,经查无违反规定,才会核准注销党籍。
其中,党员受撤销党籍处分,申请恢复党籍年限为3年,被开除党籍处分者,申请恢复党籍年限为6年。
由於新竹县长提名人选争议未落幕,未能代表国民党出征的立委林为洲表态将继续争取,是否脱党参选仍未定,此条款被视为针对林而来的“林为洲条款”。若林为洲脱党参选,根据草案,他将不能代表国民党参加2020年举办的立委选举。
对此,党内人士分析,为免有人声明或申请退党後,明年又藉机恢复党籍,争取立委提名,考纪会特别订定规范,以严明党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