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月9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不满遭媒体人周玉蔻透过新闻、谈话性节目、脸书(facebook)与报章指他收受顶新集团2亿元(新台币,下同)献金,认为名誉受损,自诉控告周玉蔻诽谤并求偿1千万元。台北地院一审判周玉蔻免赔,马不服而上诉,高等法院9日下午二审宣判,周玉蔻应赔偿180万,在4大报刊登道歉启事。全案仍可上诉。
此案起因是周玉蔻2014年12月起接连在脸书、《美丽岛电子报》及电视政论节目中,质疑马英九竞选连任时非法收受顶新2亿元献金,周玉蔻还在政论节目上说“马英九他知道,当然不是他经手,是他的重要的亲信经手,中间胡定吾先生,扮演了中间人的角色,胡定吾先生帮助顶新集团送钱到‘总统府’,这是大功一件”。 对此,马英九认为名誉受损,自诉控告周玉蔻诽谤及求偿1千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
2015年,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为周女曾向“国安会”前副秘书长张荣丰等人查证,并非全然恶意虚构,2015年底判她无罪,求偿案一审也判周女免赔。
马英九不服而上诉,马英九指出,特侦组已侦查後签结,证明无实证,周玉蔻的说法不实。
9日下午,高等法院二审开庭逆转改判周玉蔻应赔偿马英九180万元,并在4大报刊登道歉启事。
对此,周玉蔻则发表声明表示,她不服判决将提上诉,她说这则报导已善尽调查求证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