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牙医欺骗中央公积金局发放43万4241元保健储蓄,控方指这是一起涉及重要公共机构的严重诈骗案,促请法官判监四年。
被告黄剑豪(44岁)上个月承认283项共谋教唆欺骗罪,案件昨天过堂,主控官张元修副检察司促请法官严惩被告,辩方则请求法官判监六个月。法官案展8月3日判刑。
主控官针对刑罚陈词时表示,被告滥用专业医疗人员的职衔,避开保健储蓄每日提款顶限,通过不诚实手法,分开多天索取保健储蓄。一些手术日期甚至是虚假的。
被告为自己的利益,耗尽病人大部分的保健储蓄,把保健储蓄用在次要的牙科治疗。
主控官指被告是诈骗计划的创始者,在干案的五年间,他为了赚取手术费,无视病人未来福利,行为严重伤害病人,把病人的保健储蓄用光。
被告是在接受调查近三年后才决定赔偿,并希望获得较短的刑期。
主控官指被告违背公积金局和病人对他的信任,可能影响人们对公积金计划的信心,破坏新加坡的保健政策。就罪行的严重性而言,四年刑期是公平合理的。
代表被告的文达星高级律师则认为,六个月刑罚才是合理和恰当的。他说,被告在牙科集团工作期间,曾义务为多名病人治疗,也不时给予手术费折扣帮助贫困病人。他这么做不是为了私利,他只是向病人提出建议,让病人自己决定。
律师说,这起事件对被告影响很大,他事后被诊断患重度忧郁症,也做出了赔偿。
被告案发时是牙科集团the smile division dental group(简称tsd)的牙医,在乌节路幸运大厦的诊所执业。被告已被新加坡牙科理事会纪律委员会吊销执业执照12个月和罚款2万5000元。
被告在2009年萌起欺骗保健储蓄的念头,主要是利用那些负担不起牙科手术费的贫困病人。一两天的日间手术,被告却分开多天索取保健储蓄,避开每日提款顶限。他谎称为14名病人进行日间手术,两年多内骗中央公积金局发放保健储蓄43万4241元。
卫生部是在进行审计时,怀疑有不法行为,而于2014年报警。去年12月21日,被告将包括利息在内共53万5000余元归还公积金局,这笔钱过后存入有关病人的保健储蓄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