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26日电 香港《文汇报》26日发表题为“修议规惩罚搞事议员符合市民期望”的文章,全文如下:
反对派立法会议员近年经常粗暴冲击议会秩序,干扰议会正常运作。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昨日开会研究是否修改议事规则,进一步规管议员的不恰当行为。立法会去年成功修订议事规则,一定程度削弱了反对派拉布的空间,提高了议事效率。但议事规则仍存在漏洞,对议员恶意捣乱、暴力冲击等不当行为缺乏惩罚机制,立法会有必要参考其他地区维护议会秩序的有效做法,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拨乱反正,确保立法会议员依规履行议政职责,维护议会形象。
现行的立法会议事规则,大部分沿用港英年代的版本,对於有议员捣乱会议秩序,主席只能下“逐客令”,将其驱逐离场。被驱逐的议员翌日可再来开会,如此的惩罚,对於存心搞事的议员阻吓力非常有限。去年修订议事规则亦未改变此种情况。既然违反议事规则“成本低微”,反对派议员就经常采取激进手段冲击议会,令会议被迫中断。冲击者乐得成为传媒焦点,向支持者“交足戏”,捞取政治利益。但是香港议会文明理性的形象严重受损,立法会沦为表演政治骚、阻碍香港发展的政治泥淖。
世界各地近年已纷纷推出严谨规定,遏制议会暴力行为。韩国2012年通过《国会法》修正案(又名《国会肢体冲突防止法》),对利用非法手段妨碍议事的议员施以惩罚;美国国会2013年起对拉布行为作出多项限制和调整,对违规者施以停职、停薪和罚款等惩罚;英国议会规定,下议院主席可命令行为不检议员离场,首次被逐5天内不可出席,再次被逐20天内不可出席,最高可被罚整个会期余下时间停职,议员停职期间会被扣除薪金;德国除了罚搞事议员停薪,另有罚款制度。外国议会规范议员行为的做法,值得本港立法会参考。
进一步修订议事规则,不让议员再借议会平台搞事换取个人政治利益,恢复议会正常运作,反对派当然如芒在背,他们将惩罚搞事议员的建议诬蔑为“迷你版DQ”,更将修订议事规则与《国歌法》立法、基本法23条立法等硬扯上关系,无所不用其极将事件政治化,暴露他们以图继续破坏议会秩序、阻香港进步的居心。
反对派将拉布流会、拖垮施政视为政绩,但广大市民对香港虚耗空转痛心疾首。市民希望香港早日重回远离政争、聚焦发展的正轨,这最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去年修订议事规则初见成效,市民更希望议事规则与时俱进,再作完善,杜绝激进暴力,让立法会真正为港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