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他们是我们的打贪战士,他们是受宪法委托的人,以确保腐败官员都要为滥用每一分披索而承担责任。
监察署有多个层次,以确保有足够的制衡作用,以避免被告的贿赂企图。但是,这种设置反而会导致腐败?
当特别检察官仙道瓦为监察署长一职接受面试时便如此告诉司法律师委员会:“某些参议员在私底下告诉我,有钱人会提供“停车费”。”
据仙道瓦说,停车费是给予调查员,以拖延案件的决议。
案件的拖延是至关重要的。在过去两年,廉政法庭驳回了近百宗由监察署提出的案件,因为它的调查时间过长,因此,侵犯了被告快速处置案件的权利。
这种情况破坏了监察署长莫拉礼斯之任期的最后几年,莫拉礼斯即将于7月26日退休。如化肥资金诈骗案以及菲国建筑公司的60亿披索争议案等受瞩目的案件都因为过度拖延而被驳回。
仙道瓦说:“我们非常紧密地调查此事。我们有怀疑,我们没有证据,但我们不解为何他们需要2年或3年的时间去解决仅仅是一个重新审议动议。作为一名优秀的监察署长,你必须是多疑的。”
申请出任监察署长的资深辩护律师描沓干也证实了“停车费”一说。
描沓干在私人执业之前曾在监察署出任一名检察官。
描沓干说:“它已变成一个贪污的机关。我也是受害人。我知道它是如何运作的事实。过度的拖延违反快速处理案件的原则。他们有一种东西叫停车费,当案件只是在初步调查的阶段,他们会说,好的,我会扣着,然后你给我支付停车费。”
她甚至承认被卷入了5万披索贿款案,仅仅是为了查询案件状况。司法律师委员会成员前法官敏道萨要求她解释。
描沓干说:“你必须取悦当事人。那些不是规则,但你必须屈服于当事人。他们说,你必须说中听的话。你必须那样做,只是为了结束当事人的案件。”
监察署调查员被指收贿拖延案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