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22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金管局副总裁阮国恒昨在《汇思》撰文指,近日发现有个别从事虚拟商品交易的机构,名称或网页内采用“银行”一词,或在描述产品及服务时提及接受“存款”等字眼,他提醒市民小心这类陈述,免被误导,一旦这些机构倒闭,市民随时追讨无门。
阮国恒在文中指出,任何人未经金管局批准,於香港经营业务时采用“银行”一词於其名称、网页或域名中,或邀请公衆人士作出任何存款,均属违法。即使是银行以外的行业,只要名称、域名、从事活动及产品申述等计画采用“银行”一词,都要向金管局提出申请。过去五年,金管局共收到并批出18宗相关的申请。
他重申,尽管一些虚拟商品交易机构将存放在该些机构的款项形容为“存款”,但它们并非金管局认可的银行,而所谓的“存款”也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计画所保障。换言之,这些机构一旦倒闭,随时追讨无门。
另外,金管局亦留意到有人声称代理该局发行的虚拟商品,或有一些虚拟商品获得该局批准或认可。他强调金管局从未发行或认可虚拟商品相关投资项目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