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召车司机今年支付的车租、汽油和平台使用费等,或有机会享有税务回扣。
这是财政部拟议修改的其中一项所得税政策。财政部邀请公众针对包括这项政策在内、拟议中的所得税(修正)法案提出反馈。公共咨询将于下月11日结束。
根据拟议中的法案,可申请税务回扣的包括私召车司机支付给grab等业者的平台使用费。据知,grab目前征收的平台费为车费的20%,即司机每收取10元车费,grab会征收其中两元作为平台费用。
在扣除平台费后,私召车司机租车和添油的费用也可申请税务回扣,顶限为相关开销的40%。
与德士司机不同,私召车司机目前是不能为这些汽车相关开销申请税务回扣的。
财政部在文告中说,让私召车司机享有税务回扣的措施从2019估税年起生效,也就是说,司机可为今年的所得和相关开销申请回扣。
财政部是在接获数名国会议员和全国私人出租车司机协会的反馈后,对政策进行定期检讨,并与交通部商讨修改相关条例。
一名不愿具名的姚姓grab司机对税务回扣表示欢迎,但他说:“我只是缴较少的税,但这不会让我觉得有多赚到钱,尤其是现有20%的平台费很高,我每天平均得付五六十元平台费。”
“现在的尖峰奖励也越来越难赚。以前每周在尖峰时段跑90趟可得最多300元奖励,但之后改为92趟有320元,然后趟数又增加,只有接短程车程才可能达标,做远程的就完了。”
除了私召车司机可申请的税务回扣,拟议中的法案还提出另外七项修改,包括扩大国内税务局调查税务罪案的权限,授予调查人员强行入屋调查的权力,以防嫌犯销毁犯罪证据。
另一些拟议修改条文则与今年财政预算案的17项宣布有关,例如把2018估税年的公司税回扣额从目前的20%倍增至40%,顶限也从1万元调高到1万5000元。企业在2019估税年可继续享有这项回扣,但回扣额回调至20%,顶限为1万元。
公众可到财政部网站或民情联系组平台查询有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