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节开车载妻子和三个儿子出游,38岁男子没控制好汽车,导致汽车失控滑溜,撞向路边防护栏,妻子和小儿子抛出车外。妻子当场丧命,他与三个儿子受伤。
事件发生在去年6月18日下午1时,地点是实里达快速公路朝武吉知马快速公路方向。
当时,被告英冠明超速驾驶,三个儿子也没有使用儿童椅。
被告昨天承认七项控状,包括疏忽驾驶导致妻子丧命和三个儿子受伤,以及没让三个身高不超过1.35米的儿子使用儿童椅,法官判罚款1万2000元和吊销各级驾照五年。
法官下判时指,这是一起不幸和悲惨车祸,但法律是法律,法庭须依法惩治。
法官说,车祸死者是被告的妻子,伤者是他的儿子。被告承受很大痛苦,控方并没有要被告坐牢,他因此不会判监刑。
被告是一名电工,是自雇人士。事发时,妻子梁燕莉(38岁)和两个分别七岁和四岁的儿子坐后座,大儿子(10岁)坐前座。
事发当天下午,被告驾驶休旅车沿实里达快速公路朝武吉知马快速公路方向行驶。当时汽车在最右边第三条车道,前方有一辆黑色汽车。
后来,两辆汽车缓慢左转,黑色汽车刹车,被告跟着刹车,并驶入中间车道,没想汽车失控滑溜,差点撞到在第三条车道行驶的电单车,然后撞向左边的防护栏。
猛烈的撞击力,导致汽车旋转,结果梁燕莉和小儿子从车窗抛出车外,坠落马路。梁燕莉身受重伤,当场丧命。被告和三个儿子过后被送入医院。
当时一辆德士跟在汽车后面,车祸过程被安装在德士的摄像机拍到。
根据医药报告,被告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受轻伤,大儿子左脸擦伤,二儿子右面颊和下背擦伤。小儿子则右手、左腹和上背擦伤,头部有一道5厘米撕裂伤。此外,他脑震荡,额头和舌头有撕裂伤,须动手术修补。被告则脊椎骨折。
警方调查显示,被告的三个儿子身高不超过1.35米,但车上并没有儿童椅。在公路交通条例下,身高不超过1.35米的孩童乘车时须使用安全椅。
车速分析结果显示,车祸发生前,被告在实里达快速公路的车速估计每小时108到109公里。被告刹车后的车速是95公里。两辆汽车左转时,被告的汽车和黑色汽车距离约17米。有关路段车速限制80公里,被告当时超速。
主控官何廉乙副检察司指,基于被告和死伤者的关系,控方不会要被告坐牢。但因被告驾驶记录不好,曾触犯交通规则,四次超速驾驶,三次粗心驾驶,因此促请法官判高罚款额。
安文克律师求情说,被告因判断错误,酿成车祸,导致妻子丧命,后悔万分。被告无法面对儿子和妻子的家人,他将内疚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