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14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黄大仙区议员陈炎光涉嫌诈骗民政事务总署共1.5万元薪金偿还款项,昨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项欺诈罪名,他获准保释,本周五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陈炎光另一名前兼职助理,早前亦被指於6年间讹称从陈收取月薪,并将收据向民政事务总署申索营运开支,最终令民政署向陈发放共35万元,该名前兼职助理已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并已於4月初提堂。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及经调查後揭发事件,案情指事发时为黄大仙区议员的陈炎光(48岁),以月薪5000元聘请一名女子於2016年1月至12月期间担任其兼职助理,但该女子於同年3月已辞职。
同涉另一串谋诈骗罪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5月5日至7月12日期间,虚假地表示该女子在4月至6月仍受户为兼职助理,并向民政事务总署递交营运开支偿还款额申请,以证明他曾每月向该女子支付5000元作为薪金,意图诈骗而诱使民政事务总署职员处理及支付合共1.5万港元的营运开支偿还款项,导致他获益或政府蒙受不利。
另外,陈炎光的另一名前兼职助理梁伟伦(40岁),今年4月4日被廉署控告一项串谋诈骗罪名,并在同月6日提堂。控罪指梁涉嫌在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讹称从陈收取3500元至7000元不等的月薪,然後以月薪收据向民政事务总署申索营运开支偿还款项,最终令民政署向陈发放共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