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1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社会福利署将於本周五向综援受助人、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龄津贴(包括“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长者生活津贴及伤残津贴受惠人,发放一次性额外款项。综援受助人获发放的一次性额外款项,相等於按其所属综援类别领取的两个月标准金额,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及伤残津贴受惠人则会获发放额外两个月津贴。
社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安排是2018至2019年度财政预算案所公布的与市民分享经济成果措施之一。於上月10日(即立法会通过《2018年拨款条例草案》当日)合资格领取上述社会保障金额的人士,将符合资格领取一次性额外款项。
立法会已通过“关爱共享计划”所需的款项。在“关爱共享计划”下,如领取社会保障人士所得的一次性额外款项不足4,000元,社署会为他们发放款项以补足差额至4,000元。
社署获74.47亿实施安排
社署已获拨款74.47亿元实施上述安排。有关的一次性额外款项(包括上述的差额款项)将以现行发放综援或公共福利金的方式(即一般以自动转账方式存入指定的银行户口)支付,领款人毋须另行提出申请。
领款人如有查询,可致电社署热线电话2343-2255,或与所属的社会保障办事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