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11日电(记者 卓隆)香港旺角暴乱案再有暴乱参与者被判囚。11日,参与者之一、香港“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同案的卢建民被判囚7年,这是旺角暴乱案开审至今最重的判刑。另一名被告黄家驹则被判囚3年半。
上月18日,经过陪审团多日审议後,裁定梁天琦、卢建民一项暴动罪成立,梁天琦与本案另一名被告黄家驹亦在开审前分别承认了一项袭警罪及暴动罪。11日上午,梁天琦、卢建民及黄家驹由囚车押送至香港高等法院应讯。
法官彭宝琴判刑时表示,法庭绝不容许任何人将民生或政治等争议诉诸暴力行为。本案发生的背景并不能作为求情因素,否则社会可能会得到错误讯息,以为对政府或现状不满,便可将有关情绪诉诸暴力行为。
彭宝琴提到,暴动罪这类集体性质的暴力罪行,任何选择参与的人都是咎由自取的;而被告并不是单独行事,控罪的严重性亦正正在於被告是以聚众的方式作出违法的行为。因此,她在决定量刑基准时,会考虑有关控罪的整体暴力情况,而非单一考虑被告本身的行为。
彭宝琴强调,判刑会集中考虑暴力程度及社会安宁被破坏程度。对旺角这次大规模、有组织并涉及严重暴力行为的暴动,必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法庭会阻止一切罔顾法纪的行为。
当天的判刑并非代表本案告一段落。就梁天琦与同案两名被告李诺文、林傲轩涉及的另一项暴动罪,由於陪审团上月未达成大比例裁决,特区政府律政司提出重审,并与另一宗将於今年11月开审的旺角暴乱案合并处理。法庭将案件定於下月13日进行审前覆核。
判刑後,香港警方在法院外会见传媒时表示,这次判刑反映了案件的严重性。本案是首宗在香港高等法院审讯及被定罪的旺角暴乱案件,法庭的裁决清楚指出被告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行事,无论被告背後有何等理念,法庭都不会姑息暴力的行为。
警方强调,会继续侦查案件,不排除再有人被捕,并会全力追缉3名弃保潜逃的疑犯归案。
2016年2月8日晚至9日凌晨,包括梁天琦、卢建民、黄家驹在内的数百名暴徒与警方爆发严重冲突,造成100多人受伤,其中大部分是警务人员。香港警方在旺角暴乱後拘捕超过90人,特区政府律政司陆续对参与暴乱人员提起诉讼。之後,多名旺角暴乱参与者被定罪及判监。
至今,香港法院已判处28名暴徒罪成,包括梁天琦、李诺文、林傲轩在内的6名暴徒将面对审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