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4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大学校长遴选案延宕多时,校方4日发表声明,遵行临时校务会议决议,对当局未能依法聘任新校长,表达遗憾与强烈异议,当天委请律师正式提出诉愿,以厘清法律争议。
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1月5日选出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管中闵为新任校长,原定2月1日上任,後续却因遭质疑担任企业独立董事、涉论文抄袭案、赴大陆活动等争议,台湾“教育部”5月4日发函给台大,针对遴选程序中有资讯未揭露等行政瑕疵,请台大一并注意和处理,并请台大重启校长遴选。
台湾大学4日发表声明指出,学校於5月12日召开临时校务会议,决议要求“教育部”依大学法等规定尽速聘任新校长,5月22日也依临时校务会议决议回文请“教育部”尽速核聘,文中并具体提出依法聘任管中闵为新任校长的法理依据,但“教育部”仍於5月24日再度回文要求重启遴选程序。
台大声明表示,坚持大学自主的立场一贯不变,遴选委员会已於1月31日会议中决议管中闵当选资格无疑义,临时校务会议也明确表达“教育部”应依法尽速核聘,对於“教育部”未能依法聘任新校长,校方表达遗憾与强烈异议,同时遵行临时校务会议决议,委请律师正式提出诉愿,以厘清法律争议,并扞卫台大校长遴选的自主性。
声明中也提到,尽管台大必须透过行政救济来厘清争议,但将会尽全力以司法程序促使“教育部”依法聘任新校长,并持续坚守大学自主的信念,维护台湾高等教育发展的空间。
“教育部”则回应称尊重台大做法,并指不论是诉愿或是行政诉讼,希望双方都能尊重结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