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大理院昨天命令政府回应由少数党派参议员提出的请愿,该请愿反对菲律宾撤回通过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的决定。
行政部门有10天时间就请愿提出评论。口头辩论将于7月24日下午2点进行。
大理院全体法官根据反对派参议员提出的请愿下令该命令。反对派参议员反对菲律宾退出国际刑事法院,因为没有参议院的必要同意。
他们在上个月提出的请愿中,他们提到了1987年宪法第7条第21节,该条文表示,“达成条约或国际协议需要国会的参与,即是通过参议院全体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二的同意。”
请愿者说,总统办事处和外交部在没有得到三分之二参议员同意的情况下,决定菲律宾退出国际刑事法院时犯下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
请愿中的被告是外交部长加耶丹诺、文官长迷迪亚地亚、菲律宾驻联合国大使乐辛和总统首席律师巴尼洛。
菲律宾于3月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这是菲国政府在国际法院初步审查针对杜特地总统政府的所谓侵犯人类罪的一个月之后所作出的决定。
总统府发言人罗克说,该请愿将不会得逞。罗克补充:“我不认为有任何的法律依据。总统仍是外交政策的总设计师,这并非调卷令能够解决的问题。”
高院令政府回应撤回退出国际刑事法院请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