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20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及褔利局局长罗致光20日表示,探讨调整安老院舍及残疾人士院舍的法定最低人均楼面面积,必须考虑周全,以免“好心做坏事”。
香港特区政府社会福利署於去年6月成立包括不同持份者的工作小组,一同检视相关守则及条例,探讨需要改善的范畴及可行措施,让居住於院舍的人能有尊严地生活。
罗致光当天在网志中指出,若以现时约42000个非资助私营护理安老院宿位计算,将法定最低人均面积由6.5平方米提升至9.5平方米,宿位便减少15.8%,若进一步提升至16平方米,宿位会减少45%。减少宿位後,即使没有安老院结业,也至少有11000名长者,要迁离安老院,以现时兴建资助安老院速度估计,最少要30多年才能应接到这些长者。
罗致光表示,没有理由维持订了超过20年的法定院舍最低人均面积,但标准应是多少,就要平衡理想与实际情况,希望在致力提升服务质素的同时,亦要顾及整体可行性,避免导致已失衡的供求更加恶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