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参议院在被指责对大理院前首席大法官塞雷诺(maria lourdes sereno)被罢免的事件不作为之后,参议院少数党领袖德里隆(franklin drilon)说,立法和司法之间的分权制度阻止立法议员干预大理院的裁决。
德里隆昨天在接受无线广播电台的访问时说:“我们要如何对抗呢,因为大理院作出那样的判决?我们是实行分权制的。”
德里隆是回应某些团体提出的意见,即参议院是可以提出决议案阻止大理院就责问职权令请愿作出裁决的。
德里隆说:“首先,我们在休会,我们要怎么提决议案?第二,那只是决议案而已,大理院判断他们拥有司法管辖权。如果强迫的话,便会出现危机。”
他补充:“那只是决议案而已,我们不能够强迫大理院尊重参议院的弹劾权力。”
据德里隆说,即使提出了这样的决议,它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只有属于少数党派的参议员会签署它。
他说:“我们可以表达参议院的感觉,我们是少数派的,我们只有6个人,我们的立场是使用正确的方法,也就是经过参议院的弹劾程序。可是,我们只有6人,而决议案是需要大多数参议员的赞成才能通过。”
在大理院全席于周五以8票赞成6票反对,通过了检察长卡利达提出的责问职权令请愿,塞雷诺也因此被罢免。
多名法律教授和法律学院的院长早前都强调,塞雷诺只能通过弹劾的方式被罢免,因为1987年宪法只允许通过弹劾程序罢免一个在职的首席大法官。
德里隆也补充,如果众议院不认可任何控诉,参议院也无法就弹劾程序采取行动。
德里隆说:“弹劾控诉是来自众议院的,如果没有向我们提出控诉,我们参议院能做些什么?”
他说:“必须是跟参议院提控诉,我们才能有管辖权。现在,如果没有跟我们提控诉,没有向我们提交弹劾控诉,我们要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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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权制阻国会干预罢免塞雷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