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的德士司机因欠大耳窿钱无力偿还,被迫载数名跑腿到义安理工学院外泼漆。他认罪后原判坐牢12个月,但服刑前被诊断罹患末期肝癌,时日不多。法官得知后法外开恩,允许被告坐牢一天后回家度过余生。
六旬德士司机当阿窿跑腿被判坐牢12个月,入狱服刑前被诊断罹患末期肝癌,恐难活过一年。法官得知后法外开恩,允许被告坐牢一天后回家度过余生。
案中的德士司机是现年64岁的郭金宏,他共面对两项协助大耳窿放贷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一项提控,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郭金宏于2016年3月向大耳窿借了2000元,之后无力偿还,被迫载着数名跑腿到义安理工学院外泼漆,以此换来150元酬劳。
他今年1月18日认罪后,法官判他坐牢12个月。由于宣判时已接近农历新年,法官因此特别通融,允许他先回家过年,等到2月26日才开始服刑。
被告在法官宣判隔天到淡滨尼综合诊疗所进行例常身体健康检查,被紧急转介到中央医院的癌症中心看专科,结果证实患上末期肝癌。
根据专科医生提供的三份医药报告,他的肝脏里已长满癌细胞,无药可医,估计只剩六个月至一年可活。
有感于时日不多,德士司机紧急找律师刘健辉代为紧急申请“刑事动议”,寻求高庭法官法外开恩(judicial mercy),让他以坐牢一天取代先前的12个月监刑,以便回家度过余生。
本案于上周五在高庭审理,法官当庭批准德士司机的请求,据了解,他当天进去监狱服刑,当天傍晚就已获释。
一般在两种情况下,被告可获得法官的法外开恩,一是被告患有绝症,二是被告患有某些疾病,若坐牢很可能危害生命。法官会基于人道原则,免去监刑或判处短期的象征性监刑,而处理特殊案例的人道考量,必须远超被告犯法涉及的公众利益。
记者前晚走访郭金宏的住家,他前来应门时态度友善,但行动缓慢,脸色苍白,模样也很憔悴。他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已开始接受化疗,接下来的医疗开销不小,但他不想依赖他人的帮助,表示自己会想办法。
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记录显示,郭金宏从1981年开始就担任多家电子公司的董事,也曾自己创业,先后开过三家公司。(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