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5月10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一名内地男青年涉以“换钱”为名,实际行劫,抢劫三名女事主,更强迫其中一名女事主以微信支付转账到自己的帐户,三名事主合共损失约二十万元。初院合议庭审结後,裁定其中一项抢劫罪未遂,两项抢劫罪既遂罪成,判囚六年三个月。
男被告熊X志,二十一岁,内地人,被控三项抢劫罪。三名女事主年龄由二十六至三十一岁,内地人。
案情显示,去年七月五日晚上八时许,首名女事主在路氹区某赌场接到熊X志和同夥的来电,声称透过朋友介绍知悉女事主电话,相约其到一客房兑换手上的人民币。女事主入房後,熊X志与同夥即制服对方,并以胶纸将其口部及手脚綑绑,再困在客房的厕所中,抢去九万港元。同时,强迫女事主以微信支付,将一万元转至自己的微信帐户。
熊X志未有就此罢手,立即再致电另两名替人兑换货币的女子,第二及第三名女事主到场後,两人以相同手法将两女制服,抢去十万四千港元。
混乱间,首名女事主夺门逃走,熊某等两人立即逃去。第二及第三名女事主随後亦自行松绑,并向酒店保安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