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闻网5月8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贪心“的哥”拾巨款惹官非。一名找换店女东主,前晚在元朗电召的士返家,落车时忘取回内有一百一十万元现金的环保袋,有人拾得欲据为己有,警方接报追查及寻回的士,但司机否认拾获巨款,更讹称被其他乘客取走,警方凭“天眼”追踪,证实有人谎话连篇,将涉案“的哥”拘捕,并在其流浮山祖居起回失款。
涉案男子邓X发(五十七岁),有刑事毁坏案底,任夜更的士司机。邓为流浮山下白泥原居民,在村内有祖屋,本身住元朗桥头围村。
失款女事主姓林(五十九岁),在元朗福德街开设找换店,每日收铺後会携巨款返回屯门青龙头寓所。前晚七时许,林妇如常收铺,并透过的士台电召一辆新界的士接载返家。
但她返抵家门,才发觉下车时忘取回一个黑色环保袋,内有一百一十万元现金,全部为一千及五百元面额。林妇即时透过的士台,联络曾接载的姓邓司机,但邓否认检获巨款,女事主不知所措,至昨凌晨报警。
屯门警区重案组接手调查,昨午一时寻获姓邓“的哥”查问,但有人指女事主下车後,曾接载多名乘客到其他地方,更指款项可能被其他乘客取走。但探员对其口供感到可疑,曾根据邓提供的多个落客地点,翻看附近“天眼”追查,但发现涉事的士未有出现,经探员严词盘诘下,有人终承认一时贪心,将巨款收起欲据为己有,其後更带同探员到其下白泥的祖屋,起回该个环保袋,内里一百一十万元现金原封未动,警方遂以盗窃及误导警务人员两项罪名,将涉案司机拘捕通宵扣查。
据执业大律师陆伟雄称,顺手牵羊已触犯盗窃罪,最高可判入狱十年;若财物价值不高,法庭会考虑以罚款作惩戒;但今次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加上有人欲隐瞒犯罪,法庭应会重判,涉事者有机会入狱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