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26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大学校长遴选争议延宕至今,有媒体报道,台湾“教育部”认为遴选过程出现重大瑕疵,决定不发文聘任当选人管中闵。“教育部”26日回应称,尚未作出结论,对媒体说法暂时“没办法评论”。
台湾“教育部”25日召开跨部会专案谘询小组会议,讨论台湾大学校长遴选案。媒体报道指,相关部门认为,台大校长遴选过程出现重大瑕疵却未补正,已经违反行政程序法,因此“教育部”不会同意该遴选结果,不会发文聘任管中闵。
报道指出,“教育部”认为,台大校长遴选案最大的行政疏失,就是管中闵兼任企业独立董事,而校长遴选委员蔡明兴亦是该企业董事,已涉及行政程序法的利益回避事项,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依法必须厘清,确定蔡明兴是否应该回避後,再重新针对校长人选进行投票。
对此,“教育部”26日表示,25日的谘询小组会议并未作出结论,还在等最後的资料;27日晚间将再度召开会议,综合参考各项资料後,才会有最终决定,因此对相关报道“没办法评论”。
“教育部”25日的谘询小组会议进行约5小时,“教育部长”吴茂昆离场时被媒体问及是否会於27日之前有结果,他回答:“应该会,在等最後的资料”,但未透露其他细节。
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1月5日选出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管中闵为新任校长,原定2月1日上任;但管中闵之後却因被质疑担任企业独立董事、涉论文抄袭案、赴大陆兼任教职等,“教育部”至今未发出聘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