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25日电(记者 卓隆)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去年2月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监禁20个月,他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许可申请,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25日开庭处理。
25日早上,曾荫权在太太曾鲍笑薇陪同下抵达高等法院应讯。此项上诉许可申请由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杨振权、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麦机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彭伟昌审理。
代表曾荫权的英国御用大律师万江仪在庭上提出多项上诉理据,聆讯预计26日结束。
去年2月,曾荫权被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成,被判监禁20个月。他被控2010年至2012年担任行政长官期间,处理有关雄涛广播有限公司(雄涛)(其後更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3项申请时,其中包括批准雄涛提供数码声音广播服务的牌照申请,没有及时申报和披露有关个人利益事项。
曾荫权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许可申请,要求获准就定罪及判刑上诉。服刑约两个月後,他去年4月获准以10万港元保释,等候上诉许可申请聆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