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4月24日电 据澳门《华侨报》报道,澳门海事局前港口管理厅厅长叶华雄涉嫌受贿及滥用职权罪名成立,被初级法院判处入狱两年六个月,不得缓刑。
初级法院法官在宣判时表示,控诉书仅小部份内容未能获证。在受贿罪上,证实叶华雄不法收受船公司负责人的船票、餐饮费、两地车牌司机体检费等不正当利益,促使叶华雄私下替有关公司修改文件,变相成为船公司的“顾问”,丧失监督公司的职能,损害特区政府利益和公正无私的形象。同时,在明知当时副局长不允许下,仍然允许船公司将中标的部份内容分判。
另外,案中其余两名被告,被控行贿的五十二岁船公司总经理被判入狱一年,不准缓刑;涉嫌作假证供的廿五岁男子被判处九个月徒刑,缓刑十八个月。三名被告中,只有叶华雄出庭听取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