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18日电 台北消息:北京清华大学一名女教授遭诈骗8523万元台币,台籍主嫌等7人在台中遭逮捕。台中地方法院18日分别判决7人6个月至2年2个月徒刑,并没收4万元台币不法所得。全案仍可上诉。
法官指出,除了黄姓女教授,没有其他被害人确切指述或提供相关汇款单据、帐户纪录供参,基於“罪疑唯轻”原则,除了女教授部分确实遭诈骗得逞外,其余无从认定达加重诈欺取财阶段。
据报道,黄女前年7月先後接获诈骗集团假冒公职人员电话,先後依指示汇出人民币共1894万元(台币约8523万元)到指定帐户。直到家人发现後报案,大陆公安调查遭骗部分资金在台湾被提领,诈骗电话、通讯软件地址也在台湾,因此请求台湾协助侦办。
检警去年2月发动搜索在台中破获该机房。刘姓主嫌经营生技公司,其余6人都是员工,全都否认诈欺犯行。院方针对检警查扣电话里的诈骗系统事证、转帐通知以及对话纪录等,认定7人成立跨境电信诈欺集团,骗得不法所得。
但法官认为,因没有证据证明7人有分得黄女的款项,仅有张姓嫌犯供称卖个人资料赚了4、5万元台币,刘被查扣的车辆也在机房成立前购买,无法没收。因此,法院只没收追缴4万元台币的不法所得。
根据台媒报道,台湾诈骗集团每年诈骗大陆人金额高达百亿元人民币,甚至有“10万台湾人以诈骗大陆人维生”的说法。不过,由於诈骗在台湾罚则轻,台湾检方常以“无具体罪证”为由释放或轻判嫌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