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4月13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特区政府上月底就取消强积金“对冲”提出了初步构思方案後,主要由商界代表组成的政团“经民联”昨日表明“坚决反对”。经民联主席卢伟国表示,经过与工商界及中小微企代表多次磋商後,认为方案有违政府、劳、资三方共同承担的大原则,亦会对中小微企的长远财务构成沉重压力,严重损害香港的营商环境。
批设计非常复杂难明
经民联指出,虽然政府提出补贴金额由79亿元加码至172亿元,但他们认为该笔款项并非“补贴”,而是政府对劳工保障的应有承担。有关金额只是估计,每家企业的员工数目和每年薪金增幅都不同,政府如何推算出172亿元的数目,并没有提供详细数据解释,加上整个方案设计非常复杂,令户主和户员都无法清楚方案是否可行。
对於政府提议将“补贴”期由10年延长至12年,经民联认为除了首3年遣散费及长服金“补贴”比例一半不变,政府继续维持每年递减的做法,完全漠视工商界要求政府作出长远应有承担的诉求,以及12年所谓“补贴”期後企业的财政负担。根据政府内部估计,在实施方案10年及20年後,分别有51%及44%拥有1-9名户员的微企没有足够结余,而户员人数10-49人的中小企,分别有12%及10%没有足够结余,批评递减方案变相鼓励及早解户员工,有违劳资和谐的精神。
就政府提出设立两层“补贴”,经民联认为第二层承担的比率与第一层相同(由一半起递减),变相要求有关中小微企在专项储蓄以外作出多一重财政承担,对他们完全不公平,认为既然企业已有额外供款,政府补充财政“缺口”乃应有之义。
指较上届政府方案倒退
政府提出由户主开设专项储蓄户口,每月额外供款户员薪酬的1%,以作支付日後的遣散费及长服金,经民联认为增加供款的前提是符合劳、资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担的原则,但在新方案下,长服金及遣散费的领取金额上限(39万元)及计算比例(按月薪的三分之二)并无改变,明显较上届特区政府的方案是一大倒退,形容是绝不能接受。
就政府提出透过“积金易”中央电子平台收集及发放款项,提供少数基金组合,考虑由信托人处理,并限制供款投资,经民联认为有关款项的管理方式会直接影响中小微企的财务和行政安排,而政府在未有切实解决现行强积金制度的管理问题前,仓卒抛出有关建议,对此表示保留,期望政府在广泛谘询後才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