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报:参议员格丽丝?傅(grace poe)表示,她建议修改一九三六年公共服务法律的法案后,第三家电信公司的入来将会“全速前进”。
参议院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傅氏说:“一旦要求修改第146号自治法的参院第1754号法案被签署成为法律,它将为本国的电信业提升'有意义的竞争'。”
傅氏在周三(21日)的一个声明称:“总统曾说,不仅是第三家电信公司,第四及第五家也可能,然而必须有一条法律授权此事,使它成为事实。”
这位参议员说:“我们都关心该如何使我们的国民过得更好?这是我们回答这个问题答案的时候了!”
她说:“我们希望许多的公共服务都打开使有一个广泛竞争的环境。”
一旦这条法案被通过,傅氏表示外国投资者的股权限制,将不再适用于电信服务业。
这位参议员指出一九八七年的宪法限制公共事业公司,菲人必要至少持有60%的股权。
她解释说:电力,水务,交通,电信及其他重要公共服务业的外资股权都受一九八七年宪法的限制。
她补充说:“这条法案通过后,只有电力业,水务及下水工程业受管制。”
此外,傅氏表示,她提交的法案还要求公共服务投资者除了有优良品质的服务外,同时还要降低他们的服务费。
参议员提“松绑”法案为第三家电信公司入菲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