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出国劳务网,出国人才网、出国工作网、出国招聘网、出国人才网最新招聘信息!!! | 手机站

7月16日起携带逾12万现金抵港需申报

来源:香港新闻网 2018/3/21 http://www.28work.com/

  香港新闻网3月21日电 据香港星岛网报道, 香港保安局表示,海关需要旅客申报的新法例将於周五刊宪,要求指明管制站抵达香港的旅客及市民,如管有大量现金类物品(即总价值高於12万港元)作出申报,法例并於7月16日起实施。

  根据《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经《条例》附表1所列的指明管制站抵达香港的旅客,如管有大量现金类物品(即总价值高於12万港元),须使用红绿通道系统下的红通道,就有关现金类物品向海关作出书面申报。非经指明管制站抵达香港的旅客或即将离开香港的旅客,则须在海关的要求下,披露是否管有大量现金类物品;如有的话,须就有关现金类物品作出书面申报。而进口或出口同一批次属货物的大量现金类物品,须以电子方式预先向海关作出申报。

  《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及《条例(修订附表1)公告》本星期五刊登宪报,并於3月28日提交立法会。《生效日期公告》指定2018年7月16日为《条例》开始实施的日期。《修订公告》在《条例》加入“海运码头”为指明管制站。

  附表1的管制站包括:罗湖管制站、红磡车站、文锦渡边境管制站、沙头角边境管制站、港澳码头、中国客运码头、落马洲边境管制站、香港国际机场、屯门客运码头、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落马洲支线管制站,以及启德邮轮码头。

  保安局表示,《条例》在2017年6月获通过成为法例後,保安局和海关一直为实施《条例》进行准备工作。因应有关进度,《条例》可於2018年7月16日正式运作。而海运码头自2017年7月起设有红绿通道系统,将可让抵港旅客按照《条例》就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现金类物品)作出书面申报。

  保安局在《条例》实施前,政府会就《条例》的规定进行公众教育及宣传工作。《条例》设立申报及披露制度,以侦测大量现金类物品的跨境运送活动,履行香港落实“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第32项建议的国际责任,确保恐怖分子及其他犯罪分子不能通过此等跨境方式为其活动提供资金或清洗犯罪得益。

7月16日起携带逾12万现金抵港需申报
您感兴趣的:
相关阅读:
香港招聘:
推荐排行榜
频道综合
推荐频道
劳资双方同意取消强积金对冲
香港中介涉非法转介菲佣外地工作
同股不同权开闸 料逾十独角兽闯关
香港录得较高空污水平
偷花贼出没花墟 掠3盆逾万元兰花
焦点视觉
杨晓渡会见白韫六 谈两地携手反腐杨晓渡会见白韫六 谈两地携手反腐
陈清泉:香港创科融入国家发展可奔腾向前陈清泉:香港创科融入国家发展可奔腾向前
点击排行榜
邱腾华料2030年迪士尼访客逾900万旺丁不旺财 港IPO跌出三甲百货周年庆大减价 顾客迫爆铜锣湾社联称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已有340个单位香港证监会及港交所决定设立上市政策小组9月25日香港报章社评1月31日香港头条新闻英国签证延误 港府开热线协助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