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19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19日代表特区政府在港与印度驻华大使Gautam Bambawale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全面性协定),标志着特区政府在扩阔香港税收协定网络方面继续取得成果。
全面性协定阐明双方的徵税权,有助投资者更有效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
陈茂波指,这是香港与贸易夥伴签订的第39份全面性协定。香港一直重视与印度的经贸联系,有信心协定可为两地的贸易关系写下新的一页。
据介绍,在2017年,印度是香港第7大贸易夥伴,双方的贸易总值达2660亿港元。随着香港与印度签订全面性协定,香港20个最主要的贸易夥伴中有13个属香港的全面性协定夥伴,占香港与全球的贸易总额约73%。
在新签署的全面性协定下,香港公司在印度所缴纳的有关税款,将可根据香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利润所徵收的税项,从而避免双重课税。同样地,印度公司在香港所缴的税款,可从印度就该笔收入所徵收的税项中扣除。
此外,协定亦提供以下税务宽免安排:一,印度向香港居民徵收利息的预扣税税率,将会由现时一般的20%降至最高10%;二,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经营往来印度的航线,只须就有关利润按香港税率缴纳利得税,无须在印度课税;三,香港居民如在印度就国际航运赚取利润,须在当地课税,但就该等利润可享有50%的税项豁免。
香港与印度的全面性协定亦包含资料交换条文,让香港可履行提升税务透明度和打击逃税的国际义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