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人李文条的立场是,2010年间果峻开口向他借约30万新元,声称要到澳洲读博士学位,但果峻没进修却拿了钱在悉尼置产。高庭法官认为,当初李文条并没说明或规定捐款用途,因此判他败诉。
果峻拿了李文条的30万元,却没有去读博士学位,李文条事后没追问或讨钱,直至五年后两人关系恶化,他才“旧事重提”并采取法律行动追讨款项。
高庭法官认为,李文条当初并没说明或规定果峻如何使用这笔钱,因此判他败诉,果峻无需偿还30万元。
过去两年多来,菩提阁管委会前任第一副主席李文条(66岁)与前住持果峻(44岁)之间的瓜葛不断。李文条对果峻前后展开三项诉讼,其中一项是追讨一笔30万元学费贷款。果峻去年2月卸下菩提阁住持的职位,过后担任管委会主席。
这起官司于去年11月底在高庭审理约四天,高庭法官吴必理昨午发表裁决。
起诉人李文条的立场是,2010年间,果峻开口向他借24万澳元(约30万新元),声称要到澳洲读博士学位。在这之前,李文条曾资助他到悉尼大学读佛学硕士学位。
诉方指果峻没拿这笔钱去进修,而是用来购买悉尼的房地产,房价近55万澳元。
不过,果峻称这些钱是李文条给他的“布施”或“礼物”,为答谢果峻对李文条的家庭与工作的施福。
法官在口头裁决中指出,证据显示果峻曾叫李文条资助他读博士学位,李文条也以电子汇款和现款的方式,把总数达24万澳元的款项交给果峻。
不过,法官认为,李文条没有说明,倘若果峻没有读博士,就得把钱还给他;换言之,李文条是让果峻自己决定如何使用这笔钱。
一年后,果峻从澳洲回新加坡处理菩提阁筹款的事项,当时他已放弃报读博士学位,但法官指出,李文条并没有追问果峻关于学费一事。
法官说:“起诉人的解释是他当时忙着筹款,但我不认为起诉人会忙到没时间问果峻。”
法官认为,到了2015年中,李文条已确定知道果峻没有读博士学位,而且还在澳洲购买房地产,但李文条还是没有动静。
直至2015年11月的管委会会议上,李文条才首次提出学费贷款的事。法官指出,当时他和果峻的关系已经因为其他事件如诽谤官司而恶化。
在那次会议上,李文条的指责是针对果峻没把钱捐给菩提阁,并非果峻没还钱给他;法官认为,这说明李文条心里有数,果峻没有义务还钱。
李文条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表示,他与代表律师许海强讨论后,已决定提出上诉。果峻的代表律师梁旺伍则向本报透露,果峻目前不在新加坡,所以还不知道官司的结果。
另外,李文条与前财务吴适名也起诉果峻、财务主管伍民圣和副财务主管吴天聪,指三人在2016年3月6日举行的菩提阁会员大会上,对李文条做出连串不实的指控,构成诽谤。
诽谤官司原定下个月中在高庭开审,但伍民圣与吴天聪日前已登报公开向李文条道歉。由于果峻通过律师表示放弃对官司进行答辩,因此法官昨午也发表间中裁决,判李文条胜诉。至于果峻须作出什么赔偿,日后将由高庭主簿官审理和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