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绳教练强奸和性侵13岁女学员,虽然法官考虑到他已60岁,但因他干下令人发指的罪行,昨天判他入狱25年。
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向於罗杰(roger yue jr,译音,60岁)判刑时说,他注意到跳绳教练年纪不轻,也明白法庭一般上不对被告施加毁灭性的刑罚以致如同终身监禁。然而,法官说这法则并非绝对的,必须视被告的罪行而定。
法官说:“如果罪行是令人发指的,就如本案一样,或许需对一名相对年长的被告施加长期徒刑,而他的情况来说,(刑罚)可能造成他得在监狱度过余生。”
法官在判刑时考虑到加重刑罚的因素,包括性诱受害人,但也念及於罗杰的年纪和没案底,于是对他施加25年监禁。
於罗杰上个月被判在2008年10月至2010年7月强奸当年13岁女学员和性侵她,包括要女学员为他口交及用异物侵入她私处等七项控状罪名成立。
昨天,控方要求法官判於罗杰坐牢至少23年时说,他滥用作为受害人跳绳教练的身份,违背她的信任,有预谋和持续地性侵她。於罗杰的刑罚主要应具有以儆效尤的效用。
至于於罗杰,他坚称清白,将提出上诉,所以指示律师不针对刑罚作陈词,也没有求情。
法官在上个月裁定於罗杰有罪时说,虽然受害人的证词可信,但不足以定於罗杰的罪名。反而是於罗杰的口供和与政府精神科医生的面谈内容,让法官接受他有罪。
於罗杰录口供和与精神科医生面谈时,坦承和受害人有性关系。於罗杰在受害人就读的小学当跳绳教练,在2006年结识受害人。过后,他邀请受害人参加私人跳绳队,也安排她帮忙训练其他学校的跳绳队。
於罗杰面对强奸女学员和性侵她,要女学员为他口交、拍下她的裸照、按摩她的胸部及用异物侵入她私处等48项控状。他就其中七项受审,剩余41项暂时搁下。
他和女学员发生性行为的地点在全岛超过20处,包括白沙公园沙滩、裕华园七层宝塔、星和园凉亭、学校的课室和楼梯口、裕廊山瞭望台、废弃的建筑、泳池和天桥下等。
於罗杰获准以8万元保释在外等候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