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政策顾问林方源医生认为,那些不常申请索赔的保户有可能“降级”,转而购买包含共同承担额的较便宜附加险保单。剩下的现有附加险保户或得因为人数减少、索偿过多而须支付较高保费。
政府前天出台针对私人综合健保附加险的新规定,虽然并不会直接影响现有保户,但他们也可能遭连带冲击,私人保险业者仍有权更改现有附加险保单条例,调高他们的保费,或要求他们共同承担医药费。
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前天在国会宣布,当局规定保险业者即日起新出售的私人综合健保计划(integrated shield plan,简称ip)的附加险,须包含至少5%共同承担额,即总医药费的至少5%须由保户承担,以遏止保户过度医疗,进而把整体医药费推高的情况。
我国390万名居民当中,有68%购买ip,当中有29%,即约110万人有购买全额附加险。
医疗政策顾问、奥纬咨询公司(oliver wyman)管理合伙人林方源医生受访时认为,这项宣布有可能加快现有附加险保费上涨的速度。
他解释,那些不常申请索赔的保户有可能“降级”,转而购买带有共同承担额的较便宜附加险保单。剩下的现有附加险保户或得因为人数减少、索偿过多而须支付较高保费。
另外,由于这群索偿过多的保户本身就是导致附加险保费近年来居高不下的原因,因此若他们继续不控制索偿额,保险公司或许也会修改现有保单条例,要求他们共同承担部分医疗费。
卫生部的资料显示,在投保涵盖至私人医院保单的保户中,有附加险者的平均医药费高达9975元,比没附加险者的6270元高出近六成;申请索赔者的比率则是9.1%对5.9%。这种种原因都导致附加险保费在过去两年飙涨225%。
理财顾问、providend联合创办人兼总裁陈显耀受访时指出:“保单属于保险公司与顾客之间的商业合同,一般都包含条款允许保险公司只要能给予保户足够的通知,便可修改保单内容。”
他说,若保险公司最终决定修改保单,他们需确保保单仍具竞争力。当然,他们也不希望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受到影响。因此,修改保单与否,保险公司都需衡量利弊之后再做出决定。
新加坡人寿保险协会受询时证实,保险业者确实有权利更改现有附加险保单。
协会解释:“附加险保单是一种每年都会更新的保险。保户每年都需考虑是否要更新保单。同样的,保险业者也有权利选择不更新相同条件的保单,而是向保户推出已添加新条例,如含有共同承担额条款的保单。”
一些受访保险公司如职总英康与大东方人寿保险均指出,它们目前正在探讨如何处理现有附加险保户的保单,并会在适当时候提供更多信息。
友邦保险公司发言人则指出,现有附加险保户目前所享有的保障不变,公司也会定期监察保单索偿情况。公司也会定期让投保人了解最新状况,若附加险保单覆盖面有变,会在生效前的至少31天通知保户。
已购买ip附加险多年的陈佩文(30岁,会计师)受访时说:“附加险的保费年年上涨确实让人有些吃不消,但一想到若我大病一场很可能会花上很多钱,我便不想放弃,更何况现在已经不会再推出这种‘全包’的附加险了。
“既然我现在有工作也负担得起,我还是会维持这个附加险,直到60多岁保费上涨至几千元时,再考虑放掉附加险或改买比较便宜的附加险。”
另一名也有附加险的公众陈美琳(42岁,教师)说,她想了解现有附加险保费与保险公司明年新推出的附加险保费差距有多大,才来决定是否要“降级”。
“若只是差别100元到200元,我肯定不考虑,但若价格差了一半,又或是现有附加险也包括了各种新条例如含共同承担部分但保费仍然很高,那我应该会想要‘降级’。”
1) 新条例是什么?
向六家私人保险业者购买新的综合健保计划附加险(rider),须支付医疗费至少5%的共同承担额(co-payment),顶限至少是3000元。
这六家保险公司为保诚(prudential)、友邦(aia)、职总英康(ntuc income)、英杰华(aviva)、大东方(great eastern)和安盛人寿保险(axa)。
2) 新条例何时生效?
从昨天起购买附加险保单的投保人须最迟在2021年4月1日转投保险公司推出包含共同承担额的新附加险。若新附加险更早推出市面,投保人也可选择提早转投。
到了明年4月1日,保险业者不能再卖全额附加险。
3) 若我已购买全额附加险,会受新条例影响吗?
所有在今年3月7日或之前已购买附加险的投保人不会受影响,除非业者改动合约条款。
4) 5%的共同承担额大概是多少?
根据2016年的账单,半数的共同承担额不超过100元;75%不超过250元;九成不超过550元。
5) 若医药费太高怎么办?
在少数情况中,保户可能会面对异常庞大的医疗费用,但卫生部规定共同承担额要有顶限,每年至少3000元。